一、总体概要
年度业务处理完毕后,所有涉及结账的模块分别进行结账,结账检查无异常后就可以进行结账了,结账需遵循以下顺序即可,具体参见如下:
二、12月各模块结账流程
新建新年度会计期间
如果已经存在新年度会计期间此处可以不用在处理,新建会计期间步骤如下:
操作路径:数字化建模 > 基础数据 > 公共档案 >会计期间,选好账簿对应的会计期间方案,再点【新建期间】即可,如:第一次新增2025年期间时,点击新增期间即可。
1、应收结账
在【应收结账】节点选择“会计主体”和“期间”,点击“结账”按钮,结账过程中会进行结账检查,无异常即可结账成功。
2、应付结账
在【应付结账】节点选择“会计主体”和“期间”,点击“结账”按钮,结账过程中会进行结账检查,无异常即可结账成功。
3、固定资产
在【固定资产结账】节点选择“会计主体”和“期间”,点击“结账”按钮,结账过程中会进行结账检查,无异常即可结账成功
注意:固定资产结账前需要有下一年的会计期间。
4、存货核算结账
在【存货结账】节点选择“会计主体”和“期间”,点击“结账”按钮,结账过程中会进行结账检查,无异常即可结账成功
5、成本中心结账
在【成本中心结账】节点选择“会计主体”和“期间”,点击“结账”按钮,结账过程中会进行结账检查,无异常即可结账成功
6、产品成本结账
在【产品成本结账】节点选择“会计主体”和“期间”,点击“结账”按钮,结账过程中会进行结账检查,无异常即可结账成功
7、总账结账
在【总账结账】节点选择“会计主体”和“期间”,点击“结账检查”按钮,检查通过后点击结账。
三、新年度业务的结转
1、总账模块期初结转:
上年度结账完成,需把上年度期末科目数据结转作为新年度科目期初,因此,总账模块的期初需进行结转,通过在【总账期初】进行操作即可。
(1)进入【总账-期初数据-总账期初】后,选择结转的账簿、“新年度1月”的期间,币种选择本位币,在点击 【期初结转】即可;
(2)点击期初结转后,需选择期初结转的科目范围,然后,点击【确定】按钮即可自动将期末余额结转到新年度期间。
结转后进行余额核对:
(1)期初结转完成后需要核对年初余额数据,点击【试算平衡】按钮进行核对,本币试算结果必须平衡;
(2)如果试算不平衡那么将不能进行期初建账,导致相关账表的期初数据不正确,后续的会计期间无法结账。
2、总账模块期初建账
(1)建账条件是上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已结账,而且当期期初余额试算平衡;
(2)建账后的账簿期初余额不可以修改,不可结转,不可导入;
(3)期初建账后,如果想修改期初余额,需要取消建账;
(4)点击【期初建账】按钮,完成期初建账,也可以点击【批量建账】按钮,进行多选账簿